关于第二次调整办公用房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5-11  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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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各相关处级单位:

    根据省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学校机构划分、干部调整及办公房源的实际情况, 2020年4月29日,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并公布了办公用房调整的初步方案。方案在实施过程中,接到了部分单位的反馈意见,国资处及时向学校办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。学校办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为此召开专题会议,对相关单位反映的办公面积不足、处级干部补充调整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和反复研究,对4月29日公布的办公用房调配方案进行了部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方案发给你们,请执行。

 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0年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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